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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2-05 22:19:26 发布机构:景嘉微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18-019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月1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4日至 2018年2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2 月 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2月4日15:00至 2018年2月5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30日 4、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1号公司5楼会议室 5、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曾万辉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4人,代表股份176,398,238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2370%。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176,222,6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172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 人,代表股份175,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49%。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10,138,238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74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962,638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8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75,6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49%。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3,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97%;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2,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反对3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98%;反对3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发行方式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2,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反对3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98%;反对3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07,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5%;反对9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47,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44%;反对9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4发行数量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2,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反对3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98%;反对3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5认购方式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2,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反对3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98%;反对3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6限售期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2,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反对3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98%;反对3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29,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1%;反对6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69,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24%;反对6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2,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反对3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98%;反对3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9上市地点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2,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反对3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98%;反对3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2,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反对3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98%;反对3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3,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97%;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3,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97%;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3,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97%;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3,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97%;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 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3,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97%;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29,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1%;反对6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69,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24%;反对6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3,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97%;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3,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97%;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3,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97%;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的 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29,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1%;反对6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69,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24%;反对6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3,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97%;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的议案》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该 项议案。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3,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97%;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3,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97%;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并补选监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6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3,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97%;反对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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