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创业板 > 正文

金刚玻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16-09-05 21:10:15 发布机构:金刚玻璃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16-072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龙铂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2,51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79%)的股东龙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铂投资”)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公司于2016年9月5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龙铂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龙铂投资未来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龙铂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龙铂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2,5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发展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2,1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5、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于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龙铂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8,300,160 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28,005,840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以上股份数按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后计算)截止本公告日,龙铂投资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龙铂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龙铂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五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