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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华药业: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02-27 22:16:29 发布机构:恩华药业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6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09,147,011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恩华药业 股票代码 00226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段保州 吴继业 办公地址 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十一楼 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十五楼 电话 0516-87661189 0516-87661012 电子信箱 dbz1966@126.com nhwawu@126.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生产、研发和销售,医药销售含公司生产的制剂销售及医药批发和零售业务。 1、医药生产制造业务方面 公司主要从事中枢神经类产品的生产,包括麻醉类、精神类和神经类医药原料及其制剂类产品的生产制造。 2、药品研发业务方面 公司主要从事中枢神经类药物及心脑血管类药物的研发。报告期内,公司在研科研项目50多项,一类新药DP-VPA及片临床进展顺利;另有4个精神障碍创新药物和2个麻醉及辅助用药项目开展了系统的临床前研究;8个项目申报临床或生产并获得受理。获得发明专利授权6件,其中欧洲专利授权2件,申请发明专利10件。 3、药品销售业务方面 公司全资子公司恩华和信主要从事公司自产的制剂类产品批发销售;公司控股子公司恩华和润主要从事药品的批发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恩华连锁主要从事药品的零售业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1)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医药行业,细分行业为中枢神经药物行业和医药商业。 (2)医药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与国人身心健康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刚性需求,是典型的弱周期行业。 2、中枢神经药物行业的发展阶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中枢神经药物行业的发展阶段 国内中枢神经药物行业和国外相比仍然处于起步阶段,预计中国中枢神经类药物将持续保持高速增长的趋势。 (2)公司在中枢神经药物行业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家定点麻醉及精神药品生产基地,是国内重要的中枢神经系统药物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同时也是国内唯一一家专注于中枢神经系统药物研发和生产的制药企业。 3、医药商业的行业发展阶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在医药商业细分的批发和零售连锁领域的销售收入均处于前100名以内,在区域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年 2016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年 营业收入 3,393,676,955.99 3,017,785,760.00 12.46% 2,766,567,62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4,634,279.65 309,743,047.13 27.41% 258,347,05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56,220,479.15 299,415,182.32 18.97% 252,693,464.0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2,348,798.24 277,141,381.07 63.22% 204,235,003.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11 0.3069 27.44% 0.25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11 0.3069 27.44% 0.25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38% 15.88% 1.50% 18.13%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年末 资产总额 3,301,569,479.72 2,974,889,940.25 10.98% 2,550,922,408.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52,376,295.43 2,095,585,028.70 17.03% 1,814,627,782.82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838,300,742.74 839,757,107.68 840,527,538.54 875,091,567.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314,401.17 123,857,096.37 135,419,193.20 50,043,588.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85,094,923.80 123,746,920.76 102,137,606.51 45,241,028.0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247,261.92 55,345,522.01 103,704,450.77 190,051,563.5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东总数 18,816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19,864恢复的优先股股 0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东总数 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徐州恩华投资 境内非国有 35.09% 354,126,321 质押 35,840,000 有限公司 法人 孙彭生 境内自然人 4.82% 48,594,838 36,446,127 陈增良 境内自然人 3.96% 39,928,590 29,946,441 付卿 境内自然人 3.96% 39,928,587 29,946,438 祁超 境内自然人 3.74% 37,756,803 30,846,000 杨自亮 境内自然人 3.72% 37,532,435 28,149,326 张旭 境内自然人 1.39% 14,020,176 冻结 302,000 POWER CORPORATIO 境外法人 1.37% 13,806,257 NOF CANADA 马武生 境内自然人 1.33% 13,451,883 高华-汇丰- GOLDMAN, 境外法人 1.21% 12,172,713 SACHS& CO.LLC 孙彭生、祁超、付卿、陈增良及杨自亮合计持有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68.91%的股权和本公 司20.20%的股权,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55.29%的股份,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于孙彭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生、祁超、付卿、陈增良及杨自亮五人在经营管理方面保持高度一致,并签署了《合作协议》, 动的说明 以契约的形式成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股东张旭报告期末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342,176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说明(如有)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2,678,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4,020,176股,分别比报告期初 增加309,816股、10,133,500股、10,443,316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93,676,955.9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4,634,279.6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41%。公司被评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江苏制造突出贡献奖优秀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最具竞争力优秀品牌企业”、“2017年中国创新力医药企业”、“徐州市十强创新企业”及“中小板上市公司价值五十强”;1项发明专利被评定为“中国专利优秀奖”。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主要工作有: 1、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投入科研经费116,153,312.36元,在研科研项目50多项,一类新药DP-VPA及片剂临床进展顺利;创新药物有6个一类新药处在临床前研究阶段,其中精神障碍用药4个,麻醉及辅助用药2个;8个项目申报临床或生产并获得受理;获得发明专利授权6件,其中欧洲专利授权2件,申请发明专利10件。 2、持续加强营销体制改革。为了使公司在产品销售方面不断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不断深化产品分线销售改革,不断完善有利于调动一线销售人员积极性的销售政策,提高一线销售员工的销售积极性,一方面使公司产品能够不断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也助于公司未来几年逐步降低销售费用率。 3、力行降本增效。加强原料采购成本控制和生产成本考核,开展技术革新,改进工艺降低物料消耗,通过自动化设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 4、做好公司产品转移和新版GMP认证工作。由于公司正在实施原料药的生产基地搬迁工作,需要完成有关原料药生产地址转移和新建生产车间的新版GMP认证工作。 5、完成多个原料药产品的国外注册工作。 6、积极推进仿制药品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公司根据自身的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在目前的产品中筛选出部分潜力较大的品种申报仿制药品质量一致性评价,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7、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对有关制度流程进行了优化。 8、积极推进尚未完工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是√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 的通知》([2017]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 补助准则”),新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不适用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彭生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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