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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40:华夏幸福关于拟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8-03-05 18:17:09 发布机构:华夏幸福 我要纠错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8-04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或“甲方”)拟与湖北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银行”或“乙方”)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协议生效条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融资总量:湖北银行将根据华夏幸福投资发展规划以及湖北银行对华夏幸福的信用评估, 自2018年至2021年期间,双方合作融资总量累计为100亿元人民币。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协议作为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合作奠定了基础。本协议 涉及的具体合作业务,需双方另行签订具体协议进行约定,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融资金额目前暂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具体合作业务协议的签署情况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刘志高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基金销售;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同业外汇拆借;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9月30日,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00.26亿元,净资产为129.20亿元,2017年1-9月营业收入为35.53亿元,净利润10.71亿元。 公司与湖北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 本协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署。 (三)签署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推动公司与湖北银行的全面业务合作,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合作事宜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本着“诚实合作、互惠互利、长期发展”的原则,积极拓展合作领域,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甲乙双方全面推进业务合作。乙方积极支持甲方业务发展,为甲方业务发展提供金融产品支持和优质服务;甲方积极支持乙方及其省内分支机构开展资金结算、融资授信、现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合作。 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统一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分支机构不再签署分对分协议,并根据本协议开展具体业务合作。 (二)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在甲方核心业务开展重点合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产业新城PPP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银团贷款、产业新城特色小镇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施工建设投资、企业财务顾问等合作领域。 甲方同意,根据甲方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充分发挥整体的组织协调优势,向乙方推荐核心板块及子公司的各类业务合作需求。 乙方同意,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发挥乙方作为地方一级法人优势,积极支持甲方的核心板块业务发展,为甲方的各类金融服务需求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和全方位金融服务。 (三)合作方式 为满足甲方及所属子公司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结算、贷款、担保等方面的需求,乙方利用自身优势,向甲方提供广泛而有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乙方在符合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条件下支持甲方实现战略目标,向甲方及其符合条件的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和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房地产按揭贷款、产业新城PPP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银团贷款、产业新城特色小镇贷款等银行融资服务;并购重组、融资租赁、投资咨询、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服务;信用证、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资产管理等中间业务服务。 甲方承诺在企业存款、支付结算、房地产项目贷款及按揭贷款、对公理财、委托贷款、资金监管、账户管理等业务方面优先选择乙方作为主办银行,乙方为甲方企业提供资金归集、现金管理、工资代发、监管与理财等服务,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为甲方企业实现财务集中提供支持与便利。乙方为甲方提供各种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公司债、新型债务品种等债券承销及配套服务。 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开展融资顾问、常年财务顾问等金融咨询服务主办银行,乙方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促进甲方调结构、优化报表、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负债及经营成本,为甲方提供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并购重组、投融资方案设计等提供咨询顾问和融资规划服务。 乙方利用零售金融网点及产品服务的优势,为甲方及全资子公司管理人员及其员工提供工资代发、投资理财、个人融资、信用卡、代缴费等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投资发展规划,以及乙方对甲方的信用评估,自2018年至2021年期间,甲乙双方合作融资总量累计为100亿元人民币;最终融资额度及授信实施条件以乙方有权审批部门授信批复决议相关要求及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合作机制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甲方向乙方提供拟开展拟投融资项目相关资料及信息,为双方进一步合作创造条件。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经济金融形势分析、融资咨询等方面服务。 双方各自指定具体项目牵头人员,负责日常协调、传达、布置、汇总、反馈和跟踪相关事宜。 双方建立高层联席会议机制,确定双方合作的战略性安排,沟通重大项目进展,检查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双方的实质合作。 三、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公司与湖北银行建立稳定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金融支持、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 (二)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8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本协议作为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合作奠定了基础。本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业务,需双方在符合业务审批条件、办理程序及本协议所确定原则的前提下另行签订具体协议进行约定。 (二)双方合作的具体项目需按照人民银行、银监局及国家相关法规部门的规定,在符合乙方内部相关要求的风险控制条件下进行审批和执行,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融资金额目前暂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具体合作项目情况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二)《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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