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中小板 > 正文

江特电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03-06 19:33:07 发布机构:江特电机 我要纠错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18 年3月6日,该授予 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2、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审议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升公司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业绩指标的设定也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股东三方的利益,有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全体股东带来更高效、可持续的回报。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6日,并同意按照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授予20名激励对象140万份股票期权。 二、《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了解了公司在银行的贷款担保、抵押情况以及作为担保方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江特电机有限公司有关情况,认为:以上公司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有利于该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刘萍 金惟伟 周福山 年 月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