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关于2017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公告
2018-03-06 20:53:38
发布机构:山东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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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822 证券简称: 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 2018-010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议案》,
关联董事方勇、 丁忠民、迟庆峰、 康华华、 余建华回避了表决。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7 年度,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部分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了 2017 年
度预计范围,达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披露要求,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
关联交易
内容 关 联 人 预计金额 2017 年 2017 发生金额 年实际 差异情况
购买
动力 水、电、汽 山东海化集团 137,900.00 134,250.14 -3,649.86
采购
产品
材 料 山东海化集团 23,000.00 27,064.59 4,064.59
包装物 福利塑编厂 12,500.00 11,074.58 -1,425.42
氯化钾 中化建 3,000.00 2,959.52 -40.48
淡盐水、
液氯等 氯碱树脂 1,045.00 406.42 -638.58
接受
劳务
工程劳务 庆丰设备 876.71 876.71 0.00
工程劳务 建筑建材 3,500.00 7,743.66 4,243.66
运输劳务 永安汽运 2,000.00 3,572.89 1,572.89
工程劳务 山东海化集团 4,123.29 5,475.02 1,351.73
运输劳务 山东海化集团 700.00 310.72 -389.28
合同能源
管理费 中海油节能环保 350.00 301.07 -48.93
技术服务费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
究设计院 57.80 54.55 -3.25
设计费 中海油山东化学 0 58.86 58.86
2
其他 租赁费等 山东海化集团 1,150.00 1,523.52 373.52
产品
销售
纯 碱 华龙硝铵 13,000.00 14,092.60 1,092.60
纯 碱 山东海化集团 6,000.00 6,890.66 890.66
纯 碱 氯碱树脂 550.00 619.23 69.23
冷凝水 山东海化集团 5,000.00 3,963.87 -1,036.13
回 水 山东海化集团 700.00 554.11 -145.89
碎石、离子
膜等 山东海化集团 850.00 916.14 66.14
纯 碱 青岛中化建贸易 0 483.76 483.76
其他 提供劳务 宁波中海油船务 0 17.63 17.63
租赁收入 山东大唐油气 0 30.00 30.00
受托
销售
小苏打
代理费 山东海化集团 30.00 43.20 13.20
合 计 216,332.80 223,283.45 6,950.65
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主要原因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遵循市场原则,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受生产计划
调整、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交易的发生及金额存在不确定性,难
以对交易金额进行准确预计。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海化集团”)
1. 法定代表人:方 勇 注册资本: 55,417.14 万元
主营业务:发电;石油化工;制造、销售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食
品添加剂;建筑建材等业务。
住 所: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7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资产总额 1,094,859.12 万元, 净资产
263,021.55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945,161.83 万元, 净利润 7,715.50 万
元。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目前,山东海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61,048,878 股,占股份总额的
40.34%,为公司控股股东,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一)规定
3
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海化集团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二)潍坊海洋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利塑料编织厂(简称“福
利塑编厂”)
1. 法定代表人:郝润东 注册资本: 1,950 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塑料编织袋等。
住 所: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7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0,952.38 万元,净资产 8,185.3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1654.38 万元,净利润-1,626.63 万元。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利塑编厂为山东海化集团参股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福利塑编厂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三)山东海化集团潍坊永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简称“永安汽运”)
1. 法定代表人:何树坤 注册资本: 800 万元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货物装卸、吊装。
住 所: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海源街东段路北
2017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5,169.64 万元,净资产 3,134.7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4,705.25 万元,净利润 95.11 万元。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安汽运为山东海化集团参股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永安汽运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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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简称“氯碱树脂”)
1. 法定代表人:常炳铎 注册资本: 15,932.30 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氯气、氢氧化钠、盐酸、稀硫酸、次氯酸钠、氢气,
聚氯乙烯,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住 所: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纯碱厂新厂西 200 米
2017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44,235.00 万元,净资产 9,243.89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73,462.35 元,净利润 2,387.64 万元。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氯碱树脂为山东海化集团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氯碱树脂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五)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简称“华龙硝铵”)
1. 法定代表人:薛佩功 注册资本: 11,200 万元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合成氨、亚硝酸钠、
硝酸钠、硝酸、粗甲醇等。
住 所:潍坊市潍城区符山镇北乐埠村
2017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4,305.23 万元,净资产-10,572.1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35,358.50 万元,净利润-3,552.70 万元。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龙硝铵为山东海化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华龙硝铵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六)山东海化建筑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建筑建材”)
1. 法定代表人:刘岩 注册资本: 2,000.7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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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生产、销售:建材,家具,预拌
商品混凝土,铝合金、塑钢门窗等。
住 所: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海化街中段
2017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34,335.07 万元,净资产 6,591.96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26,995.26 万元,净利润 2,802.31 万元。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建筑建材为山东海化集团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建筑建材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七) 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简称“中化建”)
1.法定代表人:夏庆龙 注册资本: 22,099.50 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化工产品;化肥销售等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 15 号楼
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39,968.73 万元,净资产 79,321.77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63,890.57 万元,净利润 6,676.82 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化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二)规定的情形, 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化建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八) 中海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简称“中海油节能环保”)
1.法定代表人: 孟宪宽 注册资本: 7,587.00 万元
主营业务: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等。
住 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石油新村新村路 310 号
2017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23,729.89 万元,净资产 8,382.23
6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3,939.53 万元,净利润 183.80 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海油节能环保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二)规定的情形, 为公
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海油节能环保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
系。
(九)中海油山东化学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海油山东化学”)
1. 法定代表人: 李德强 注册资本: 46,679.44 万元
主营业务: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
住 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9999 号黄金时代广场 H 楼
2017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75,459.10 万元,净资产 63,632 万
元,主营业务收入 38,456.85 万元,净利润 425.34 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海油山东化学工程现更名为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其系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法人,符合《股票上
市规则》 10.1.3 条(二)规定的情形, 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海油山东化学工程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 与公司有良好合
作关系。
(十) 山东大唐油气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大唐油气”)
1. 法定代表人: 耿智勇 注册资本: 8,235 万元
主营业务:零售汽油、柴油等。
住 所:潍坊市寒亭区潍县北路 88 号
2017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7,113.05 万元,净资产 5,528.30
7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0,365.26 万元,净利润-518.52 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大唐油气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
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大唐油气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 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十一)青岛中化建贸易有限公司(简称“ 青岛中化建贸易”)
1. 法定代表人: 王善列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主营业务:润滑油、沥青、石油制品、橡塑及制品、金属材料、机
械电子产品、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办公用品、服装、纺织品、
轮胎、日用百货的贸易等。
住 所: 青岛保税区天悦展示厅 013 号
2017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5,122.20 万元,净资产 5,702.7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9,413.60 万元,净利润 207.75 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青岛中化建贸易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
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青岛中化建贸易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 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十二)宁波中海油船务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中海油船务”)
1. 法定代表人: 倪爱玲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主营业务:水路货物运输等。
住 所: 宁波大榭海洲楼南楼 604 室
2017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2,342.69 元,净资产 10,167.61
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29,809.63 万元,净利润 8,410.61 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中海油船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
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中海油船务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 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
系。
(十三)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 中海油天津
化工研究设计院”)
1. 法定代表人: 于海斌 注册资本: 115,146 万元
主营业务:化工行业的技术、产品、设备、信息的研究、开发、生
产和经营业务等。
住 所: 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 85 号
2017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39,622.14 元,净资产 115,070.8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37,549.61 万元,净利润 1,270.14 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
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二)规定的
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 与公司有良好
合作关系。
四、定价原则
交易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以市场化为基础,遵
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合理确定交易价格和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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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在签订《相互提供产品及综合服务协议》的基
础上,对水、电、蒸汽、冷凝水及回水等交易价格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
协议,劳务主要通过招标采购,其余产品主要按市场价进行交易。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
需要,有利于维持生产经营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 年 1-2 月份,公司 2018 年与各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
易 31,777.59 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先已提供了该事项详细资料,并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
发生的 2017 年度超额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持生产经营稳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
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程序合法, 同意该
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