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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文化: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06 23:55:15 发布机构:浙江金科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459 证券简称:金科文化 公告编号:2018-027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2月23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18年3月6日在公司办公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洪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7年,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顺利完成了2017年度战略经营计划与目标。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其中独立董事陈智敏女士、马贵翔先生、鲁爱民女士、蔡海静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格式、编制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期间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96,270,938.9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3,933,532.11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以2017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53,239,730.84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5,323,973.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1,376,309.02元,减去2017年内已分配利润47,437,825.59元后,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51,854,241.19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综合考虑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状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因素,更好的兼顾全体股东即期和长期利益,董事会拟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971,232,995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39,424,659.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即期和长期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状况,公司财务状况健康良 好。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目前实际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公司在2018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具有合理 性。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及同意、董事会审议后认为:天健事务所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中国会计师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独立,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公允性和公司实际经营活动,具有真实性、必要性、合理性,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影响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18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的2018年度经营计划和目 标及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张正锋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1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市场同行业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公允情况,拟定公司2018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情况如下: 1、董事、监事如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或工作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领取董事、监事职务薪酬;如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或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董事、监事职务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9.6万元/年。 3、董事、监事报酬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计划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需求和市场公允性,具有竞争性。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薪酬福利和业绩考核机制,结合市场同行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允情况,公司拟定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结合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和日常工作情况等确定;同时结合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责任、风险,是否超额完成业绩情况等综合确定2018年度薪酬。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需求市场公允性,具有竞争性。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的体现了公司2017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以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哲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天健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哲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杭州哲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772.42万元,超过业绩承诺数772.42万元,完成本年业绩承诺盈利的103.36%。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杭州哲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Outfit7InvestmentsLimited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天健事务所出具的《关于Outfit7InvestmentsLimited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鉴证报告》,Outfit7InvestmentsLimited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7,841.09万欧元,超过业绩承诺数32.05万欧元,完成本年业绩承诺盈 利的100.41%。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Outfit7InvestmentsLimited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的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每日给力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 实现说明的议案》 根据天健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杭州每日给力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289.85万元,其盈利承诺期内的实现扣非净利润低于最低业绩承诺2,375万元,根据公司与杭州日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七名转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杭州每日给力科技有限公司核心人员丁懿、冯泽龙、陈丞作为补偿义务人需在《专项审核报告》披露的20个工作日内按各自相应比例向公司支付补偿金269.22万元。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杭州每日给力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情况的议案》 (一)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杭州哲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咨询报告》,截至估值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采用收益法确定的杭州哲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估值结果为380,000.00万元,较母公司单 体口径账面净资产123,824.96万元,增值256,175.04万元,增值率为206.88%; 较合并口径账面净资产140,302.83万元,增值239,697.17万元,增值率为170.84%。 (二)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杭州每日给力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咨询报告》,截至估值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采用收益法确定的杭州每日给力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估值结果为32,610.00万元,较母公司单体口径账面净资产3,455.59万元,增值29,154.41万元,增值率为843.69%;较合并口径账面净资产4,167.78万元,增值28,442.22万元,增值率为682.43%。(三)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湖州吉昌化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估值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在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收益法确定的湖州吉昌化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估值结果为36,620.00万元。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经营持续扩张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司金融体系合作伙伴,降低公司综合财务费用,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于2018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在授信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提供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合规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有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持续扩张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司金融体系合作伙伴、降低公司综合财务费用。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配套资金,根据公司对上述募 集资金所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截至 2017年 12 月31日,公司已向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149,795.10万元,项目资金 投入低于原计划实施进度。根据当前项目实施的情况,公司拟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适当调整,即对“移动游戏综合运营平台技术升级与渠道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与产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调整为 2019年5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更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利用募集资金,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上述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与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条款 修订前 拟修订为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广播电视节目 制作(凭许可证经营),经营演出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广播电视节目 及经纪业务(凭许可证经营),音 制作(凭许可证经营),经营演出 像制品的批发(凭许可证经营), 及经纪业务(凭许可证经营),音 互联网游戏经营(凭有效《网络文 像制品的批发(凭许可证经营), 化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 互联网游戏经营(凭有效《网络文 许可证》经营),生产:年产过碳 化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 酸钠(SPC)10万吨、食品级液态 许可证》经营),生产:年产过碳 二氧化碳1.2万吨(凭有效《安全 酸钠(SPC)10万吨、食品级液态 生产许可证》经营),文化娱乐产 二氧化碳1.2万吨(凭有效《安全 业投资,过碳酸钠、过硼酸钠研发; 生产许可证》经营),文化娱乐产 三嗪次胺基己酸系列产品、醋酸钠 业投资,过碳酸钠、过硼酸钠研发;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 第十三 三嗪次胺基己酸系列产品、醋酸钠 他化工产品的研发及销售(除危险 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 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外);国内贸易, 条 他化工产品的研发及销售(除危险 进出口业务贸易,计算机软硬件的 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外);进出口业 设计、开发、销售,网络技术的技 务贸易,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游 发、销售,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 戏开发,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游戏开发, 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会 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展服务,文艺活动的举办,影视文 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会展服务,影 化信息咨询,影视后期制作,制作、 视文化信息咨询,摄影服务,体育 代理、发布:电子和数字媒体广告 运动项目经营,艺术创作,主题乐 及影视广告,摄影服务,体育运动 园的开发、建设、运营。(依法须 项目经营,艺术创作,主题乐园的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开发、建设、运营,衍生品开发、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五 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有同等权利。 当具有同等权利。 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所认购的同次发行的同 或者个人所认购的同次发行的同种 种类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类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额。 第四十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大会会 六条 议由董事会召集。 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向 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向董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 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 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第四十 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 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七条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 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 明理由。 理由并公告。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主持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名董事主持。 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 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第六十 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七条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 人推举代表主持。 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 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 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 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 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 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会。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 第八十 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 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 八条 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 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 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 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 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 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 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 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 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 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第一百 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一十二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条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名董事履行职务。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九章 通知 通知和公告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 第一百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七十六 监会指定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 日报》中的一家或多家和中国证监 条 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会指定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 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 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平澜路299号浙江商会大厦3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且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8-035)。 特此公告。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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