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纵横: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发)
2018-03-08 19:26:13
发布机构:国富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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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6097 证券简称:国富纵横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国富纵横文化科技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北京国富纵横文化科技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国富纵横
股票代码:8360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杨
股份变动性质:盘后协议转让
变动日期: 2018年1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龙(一致行动人)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变动日期: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国富纵横文化科技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协议转让的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2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赵龙、周杨
本报告书 指 北京国富纵横文化科技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
书
公司股东周杨于1月30日通过盘后协议方式增持公司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票232,966股,其持股比例由4.7554%变为6.0167%,赵
龙持股比例不变,赵龙、周杨合计由 78.8554%增持到
80.1167%的权益变动行为。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5号》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赵龙,男,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 12 月毕
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至1991年6月任河北
医科大学马列专业讲师;1991年7月1998年12月任河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
究员;1999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北京曲美家具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总监、高级顾问;
2003年1月至2006年2月任北京国富创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2月至
2015年9月任北京国富纵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
任北京国富纵横文化科技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周杨,女,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6月毕业于
华中科技大学,传播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今任华北电力大学教师;
2010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0月至今任北京国富纵横文化
科技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赵龙与周杨系夫妻关系,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0日(本次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份名称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 占国富纵横已发行股
份比例
周杨 国富纵横 人民币普通 878,372 4.7554%
股
赵龙 国富纵横 人民币普通 13,687,007 74.1000%
股
合计 -- -- 14,565,379 78.8554%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协议转让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中,周杨增持国富纵横流通股232,966股,一致行动人周杨、赵龙的
持股比例由78.8554%增持到80.1167%。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股东意愿自愿增持,并通
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进行的转让。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国富纵横于2016年3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并公开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前,周杨持有公司股份878,37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7554%,赵
龙持有公司股份13,687,00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4.1000%,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565,37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8.8554%。
2018年1月30日,周杨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32,966股。本次转
让后,周杨持有公司股份1,111,33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0167%,赵龙持有公司股
份13,687,00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4.1000%,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798,345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0.116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转让前情况 转让后情况
转让股 权益变动达
信息披露 持股数量 份数量 受让股份到5%整数 持股数量
义务人 (股) 持股比例 (股) 数量(股) 倍的日期 (股) 持股比例
周杨 878,372 4.7554% -- 232,966 2018年1月 1,111,338 6.0167%
30日
赵龙 13,687,007 74.1000% -- -- 2018年1月 13,687,007 74.1000%
30日
合计 14,565,379 78.8554% -- 232,966 -- 14,798,345 80.1167%
三、股份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情况。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周杨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国富纵横的流通股,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特此公告。
北京国富纵横文化科技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赵龙:
周杨:
2018年3月8日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称北京国富纵横文化科公众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园盈路 7
技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号
股票简称 国富纵横 股票代码 836097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龙、周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元大都7号G座8层
名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数量变化 生变化□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是否为公司第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公众公司实际控制人
大股东 否□ 否□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式(可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赠与□
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份行政划转或变更□ 其他□(请注明)
本次转让前,周杨持有公司股份878,372股,占公司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公众公司已 份总额的4.7554%,赵龙持有公司股份13,687,007股,
发行股份比例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4.1000%,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565,37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8.8554%。
本次转让后,周杨持有公司股份1,111,338股,占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股份总额的6.0167%,赵龙持有公司股份13,687,007股,
比例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4.1000%,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798,34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0.1167%。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一些内容予以说明: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 是□ 否□ 不适用
否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是否存在侵害挂牌公司和股东利 是□ 否 不适用□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时是否存在未偿清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责提供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是□ 否 不适用□
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龙、周杨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