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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8-03-08 22:55:57 发布机构:太原刚玉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8-01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东磁”)拟向同一企业控制的赣州市东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电子”)出租厂房和宿舍楼,合同签订金额为62,119.75元/月和18,022.86元/月,租赁期均为三年;赣州东磁的全资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东磁”)拟向同一企业控制的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有限”)租赁厂房,合同签订金额为191,154.22元/月,租赁期三年。 东阳东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东磁下属子公司;东磁电子、东磁有限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钱娟萍女士、蒋岳祥先生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在董事会上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介绍 (一)基本情况介绍 1、赣州市东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电子”),法定代表人:陈斌,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四路以西,金龙路以北 1#电机厂房,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主营业务:电机、电子产品生产和销售。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3,042.71万元,净资产1,688.5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586.54 万元,净利润146.74万元(未经审计)。 2、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有限”),法定代表人:厉宝平,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主营业务:摄像头模组、影像部件、精密光电元器件等。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83,283.07万元,净资产99,337.1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4,140.96万元,净利润9,939.20万元(未经审计)。(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阳东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东磁下属子公司;东磁电子、东磁有限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交易风险可控。相关关联方对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 1、赣州东磁向东磁电子出租厂房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四路以西,金龙路以北,共计5,647.25平方米; 2、赣州东磁向东磁电子出租宿舍楼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四路以西,金龙路以北,共计2,002.54平方米; 3、东阳东磁向东磁有限租赁厂房位于横店工业区,共计 12,332.53平方米。 (二)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租赁、出租房屋价格均按当地市场价格进行。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赣州东磁向东磁电子出租厂房 出租方: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甲方) 承租方:赣州市东磁电子有限公司(乙方) 标的:厂房 租赁期限: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标的金额:62,119.75元/月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季20日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母公司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本合同后生效。 合同签署日期:2018年1月1日 2、赣州东磁向东磁电子出租宿舍楼 出租方: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甲方) 承租方:赣州市东磁电子有限公司(乙方) 标的:宿舍楼 租赁期限: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标的金额:18,022.86元/月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季20日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母公司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本合同后生效。 合同签署日期:2018年1月1日 3、东阳东磁向东磁有限租赁厂房 出租方: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甲方) 承租方: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乙方) 标的:厂房 租赁期限: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标的金额:191,154.22元/月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1月10和7月10日前分别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总额的50%,并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母公司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本合同后生效。 合同签署日期:2017年12月28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东磁及其全资子公司东阳东磁与关联方的租赁行为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资源共享。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2018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一)2018 年初至披露日赣州东磁与关联方东磁电子累计已发 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4.04万元; (二)2018 年初至披露日东阳东磁与关联方东磁有限累计已发 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4.44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钱娟萍女士、蒋岳祥先生事前认可了本关联交易,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是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是客观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三)赣州东磁与东磁电子签订的《租赁合同》、东阳东磁与东磁有限签订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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