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存科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7 16:41:39
发布机构:思存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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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9113 证券简称:思存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6号铸诚大厦
B-1202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非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提请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18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4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2017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董事会拟定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中对2017年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出席股东无须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2017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监事会拟定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中对2017年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出席股东无须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7年
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且出具了亚会B审字(2018)1514号的审
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出席股东无须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于2018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1)及《上海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出席股东无须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2017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17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出席股东无须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2017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18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出席股东无须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上海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出席股东无须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博琳、许家武
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主持人、出席人以及列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
见书》
上海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