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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米特: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7 17:14:34 发布机构:金米特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 2018-015 1 / 8 证券代码: 872249 证券简称: 金米特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8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炎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向各位股东发出《 2017 年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告编 号:2018-011),定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 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 2018-015 2 / 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 33,27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 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天津 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天津金米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 2017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18-009)、《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18-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2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天 公告编号: 2018-015 3 / 8 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要求,切实 贯彻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履行董事会职责,顺利完成 2017 年度工作 目标。《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 编制完毕。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2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天津金米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要求, 2017 年监事会认真 履行监事会工作职责,保护公司、股东、员工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 益 ,同时依法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 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公司运作,《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编制 完毕。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2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公告编号: 2018-015 4 / 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 2017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2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会字 ( 2018)第 303011 号《审计报告》,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编 制了《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2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公告编号: 2018-015 5 / 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2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18-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2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公告编号: 2018-015 6 / 8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审会字( 2018)第 303011 号《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2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陈俊强为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的议案》(公告编号: 2018-004),并披露了《新董事任职公告》(公 告编号: 2018-005)。由于公司未及时到工商局做工商变更,经咨询 工商局,公司需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后一个月内完成董事变更, 公告编号: 2018-015 7 / 8 因此提请股东会再次表决通过《关于补选陈俊强为天津金米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以做工商变更之用。原议案内容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收到公司董事吴家麟先生 的辞职函,辞去公司董事职位,并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出了《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公 告》(公告编号: 2017-002)。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需补选 1 名董事。经公司股东事安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推荐,董事会拟补选陈俊强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2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理铭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盛春生、赵立君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 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公告编号: 2018-015 8 / 8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理铭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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