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福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7 17:14:35
发布机构:爱福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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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2179 证券简称:爱福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昆山爱福机械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昆山市花桥镇逢星路599号爱福办公大楼二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范卫列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公司年度经营情况上报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上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上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上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上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689,300.12 元,截止
2017年12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678,474.38元。公司拟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3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 1.57元(含税),共计派送税前现金
4,71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不实施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968,474.38 元。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结算计算结果为准。上述利
润分配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执行。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良好的合作关系,拟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拟报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审计机构报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的行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昆山爱福机械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昆山爱福机械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 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7 年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 计报告,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王雨峰,吴丹琪 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 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昆山爱福机械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 昆山爱福机械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