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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52:浙江龙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19-01-26 04:33:04 发布机构:浙江龙盛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8-065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号)。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资金额度不 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40元 /股(含)。公司基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限值,进行回购股份数量的 测算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价格 回购金额限值 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 说明 预计回购数量约为3,731.34万此回购股份数量为 基于公司回购回购金额下限5亿元 股,约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公司本次回购最低 股份价格上限 1.15% 数量 人民币13.40 预计回购数量约为7,462.69万 元/股 回购金额上限10亿元 股,约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测算数据仅供参考 2.29%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 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 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月13日 2、联系方式: 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霞萍 电话:0575-82048616 传真:0575-82041589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O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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