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关于为嘉兴兴禾水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9-01-30 22:10:25
发布机构:兴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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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嘉兴兴禾水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源环境”)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嘉兴兴禾水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被担保人嘉兴兴禾水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兴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占比82.36%,公司子公司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疏浚”)占比4.33%,嘉兴市秀禾城镇水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占比13.31%。为满足《嘉兴北部湖荡整治及河湖连通工程〈秀洲片〉PPP项目》(以下简称“嘉兴项目”)建设需要,嘉兴兴禾已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兴分行申请融资人民币51,000万元。
应融资银行要求,公司拟为嘉兴兴禾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兴分行的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5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2年;浙江疏浚拟为嘉兴兴禾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兴分行的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2年。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名称:嘉兴兴禾水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银川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2547.2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奥星路205号旭峰大楼4楼B401
经营范围:水利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河道疏浚、清淤;水环境治理服务;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环保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旅游景点开发;旅游景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苗木、花卉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嘉兴兴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拥有实际控制权。
三、被担保人一年一期简要资产及经营情况
嘉兴兴禾成立于2018年5月17日,故无2017年度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09月30日,嘉兴兴禾资产总额133,501,857.89元,负债总额17,001,857.89元,净资产116,500,000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净利润0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嘉兴兴禾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兴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5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2年;浙江疏浚拟为嘉兴兴禾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兴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2年。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嘉兴兴禾章程规定,嘉兴兴禾另一位股东为政府出资代表,不参与嘉兴兴禾的收益分配,并且不承担项目公司的亏损责任,故不参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嘉兴项目建设需要,且嘉兴兴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总计512,836万元,占2017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35.99%。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孙公司台州中卉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孙公司新昌县鼓山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
2017年5月16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共计19,000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264万元及其利息、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
2017年7月18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同意公司为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中行余杭支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或等值外汇)
同意公司为大悟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500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诏安西溪生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9,000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孙公司温州市东沙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500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2018年5月16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同意公司为兴源环保在中国银行杭州余杭支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浙江水美在各合作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中艺生态在各合作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3,000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2018年8月3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同意公司为浙江疏浚在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分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追加为兴源环保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中艺生态为山西水投在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的融资提供人民币13,572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年10月15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同意公司为源态环保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源黔水务在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中艺生态为源黔水务在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2019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中艺生态为温宿稻香城在温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