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关于公司为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9-05-21 08:03:50
发布机构:兴源环境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19-094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源环境”)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艺生态”)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艺生态已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简称“恒丰银行”)申请了融资10,000万元。应恒丰银行要求,公司拟为中艺生态在恒丰银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叁年。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注册资本:75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科技园区九堡区块杭海路1221号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服务:承接环境工程、水处理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设计及绿化养护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仿古建
筑工程专业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具体范围详见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物业管理,承办展览;批发、零售:园林建设构配件,植物,花卉,山石,盆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艺生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其他自然人股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之间达成某种协议或安排的其他机构。
三、被担保人一年一期简要资产及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艺生态的资产总额为3,638,392,124.58元,负债总额2,687,504,341.48元,净资产950,887,783.10元,2018年营业收入720,708,715.07元,利润总额-58,537,002.98元,净利润-45,306,151.81元,以上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艺生态资产总额3,863,757,976.60元,负债总额2,831,635,920.02元,净资产1,032,122,056.58元,2019年1至3月营业收入43,010,219.02元,利润总额6,242,365.39元,净利润3,998,577.61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中艺生态在恒丰银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叁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中艺生态经营发展需求;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审批的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总计584,304万元,占2018年末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36.51%。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孙公司台州中卉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孙公司新昌县鼓山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
2017年5月16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共计14,000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264万元及其利息、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
2017年7月18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同意公司为大悟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500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孙公司温州市东沙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500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2018年5月16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同意公司为浙江水美在各合作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中艺生态在各合作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
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2018年8月3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同意公司为浙江疏浚在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分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追加为兴源环保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梧州水美在中国工商银行梧州分行的融资提供人民币15,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年10月15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同意公司为源态环保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源黔水务在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中艺生态为源黔水务在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2019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中艺生态为温宿稻香城在温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2019年2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同意公司为嘉兴兴禾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兴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5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浙江疏浚为嘉兴兴禾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兴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浙江疏浚为阳光保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6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兴源环境及浙江疏浚各自承担的反担保比例以两家协商为准。
同意浙江水美为公司在建行余杭支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2019年4月10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同意兴源环保、中艺生态为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兴源环保及中艺生态各自承担的担保比例由两家协商确定。
同意浙江水美为中艺生态在交通银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中艺生态为浙江水美在交通银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丹江口旅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市支行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2019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同意公司为环保设备在中行余杭支行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中艺生态为山西水投在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的项目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24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浙江水美在各合作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7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中艺生态在各合作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4,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