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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发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019-01-31 19:45:57 发布机构:桂发祥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19-009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12月26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预案》。2019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27日和2019年1月10日发布于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公告,同时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2,061,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5%,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6,009,979.64元,最低为12.10元/股,最高成交价为12.93元/股。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自首次回购日(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公司回购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敏感期; 2.截至目前,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最高为884,941股(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28日期间五个交易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5,527,300股的25%,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关于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等相关要求,以及市场情况、资金安排继续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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