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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卡智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公告  

2019-02-02 00:05:37 发布机构:金卡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18-101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杨斌先生、张宏业先生、仇梁先生、王�磁�士、朱央洲先生、唐昊涞先生; 独立董事:迟国敬先生、凌鸿先生、李远鹏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9名董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成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职工代表监事:何国文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余冬林先生、王勇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以上3名监事组成,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总裁:杨斌先生; 副总裁:王�磁�士、仇梁先生、朱央洲先生; 财务总监:卫刚先生; 董事会秘书:刘中尽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成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杨斌先生、王�磁�士、仇梁先生、朱央洲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卫刚先生、刘中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张华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仍担任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郭刚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华先生、郭刚先生分别通过石河子金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7,385股,119,224股,根据张华先生、郭刚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所作出的承诺,自其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其将遵守相关规定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杰先生、詹志杰先生、徐晓燕女士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杰先生、詹志杰先生、徐晓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俞承玮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承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副总裁张宏业先生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张宏业先生通过石河子金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8,061股,其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秘书马芳芬女士将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且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马芳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5,000股,其中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8,000股将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马芳芬女士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剩余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卫 刚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2008年5月至2018年1月先后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深圳总部高级财务经理、杭州和苏州子公司CFO、海外子公司CFO、高级财务经理,201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卫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中尽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3月至2013年10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审计经理,2013年10月至2015年6月担任浙江博尼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担任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高级经理、授薪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中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公司现任监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联系方式: 电话:0571-56615623 传真:0571-56615621 邮箱:stock@china-goldcard.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乔街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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