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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2-11 14:45:32 发布机构:电科院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19-005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卫平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和审议事项逐项认真审议,共有五名监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表决。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李卫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3年,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李卫平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简历 李卫平先生,1958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81年进入苏州电器科学研究所(本公司子公司前身)工作,曾任本公司《江苏电器》(2009年更名为《电工电气》)杂志社编辑部主任,现任本公司《电工电气》杂志社编辑部主任。李卫平先生2009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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