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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2019-02-11 18:01:39 发布机构:依米康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9-013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及终止实施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10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9万股、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未能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所涉13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59.36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终止实施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剩余涉及131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59.48万股。合计将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851.74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45,987,594股变更为437,470,194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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