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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进航科: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9-02-11 19:13:07 发布机构:东进航科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2019-002 证券代码:839140 证券简称:东进航科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共同推动无人机管理模式和方法的研究落地,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疆创新”)签署了《关于无人机管理试点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同相对方的基本情况 大疆创新成立于2006年,是无人机系统、手持影像系统与机器人教育领域的领先企业,其主营业务包括航空电子设备、自动控制设备、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数据传输系统、计算机软件的生产研发和销售。 三、合同主要内容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双方将以海南“无人机综合监管试验平台”试点项目为契机,共同规划科学有效的无人机管理框架、办法,探索先进的管理技术手段,构建军民融合运行机制,并以此为样板向全国推广,建立双方在通用航空和无人机业务领域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进而推进我国无人机制造及应用产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双方将共同协调主要监管部门对海南无人机管控模式和方案进 公告编号:2019-002 行认可和支持,争取优惠政策和补贴,推进海南模式成果固化并进行全国推广。公司在负责承担海南地区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的技术方案设计和实施,提供相应技术支撑,配合开展监管部门沟通等工作。四、合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并将对公司无人机监管和应用业务起到推动作用,长远角度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务的增长带来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具体金额且不涉及公司进入新的业务领域,亦不视为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所做出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协议审议程序 (一)《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需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七、备查文件 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无人机管理试点的战略合作协议》。 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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