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9-02-14 20:02:41
发布机构:任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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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任子行
股票代码:300311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市华信远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余高新区光明路88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景晓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景晓东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华信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02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第八节备查文件........................................................................................................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 指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景晓军、新余市华信远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景晓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市华信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信远景 指 新余市华信远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华信行 指 深圳市华信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华信远景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新余市华信远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万元
注册地址 新余高新区光明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 景晓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4550346989G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含金融、保险、证�弧⑵诨跻滴瘢�(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15日
注:华信远景为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2、主要负责人情况
华信远景任职 任子行任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情况 职情况
1 景晓军 男 中国 中国 执行董事 董事长
2 王芳 女 中国 中国 总经理 无
(二)景晓军
姓名 景晓军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号 230103196*********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
在公司任职情况 在任子行任董事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三)景晓东
姓名 景晓东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号 142722197*********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
在公司任职情况 在任子行任董事、副总经理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四)华信行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华信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
通讯地址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翰博天宝艺术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11909465D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经营期限 201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07日
2、华信行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华信行股份 间接持有任子行股 股份性质
比例 份数量
翰博天宝 0.07% 25,291 首发后限售股
景晓军 45.08% 16,287,158 首发后限售股
景晓东 27.43% 9,910,309 首发后限售股
沈智杰 20.57% 7,431,829 首发后限售股
李工 6.86% 2,478,481 首发后限售股
注:华信行为上市公司高管持股平台。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景晓军先生,景晓东为景晓军先生之兄弟,华信远景为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景晓军先生持有华信远景46.50%的股份,为华信远景实际控制人。
2015年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相关管理层设立华信行参与募集配套资金,其中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市翰博天宝艺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博天宝”),持股比例为0.07%,翰博天宝法定代表人为蔡红红,股东为蔡红红和景晓军,持股比例均为50%。有限合伙人中景晓军持股比例为
45.08%,其合计持股比例为45.15%。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景晓军、景晓东、华信远景、华信行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由于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截止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权益变动比例为5.0805%,其中因主动减持而变动的比例为4.9954%。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9,401,67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49.909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为305,400,465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44.8289%。
一、权益变动情况
1、华信远景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10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993.1447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的1.4604%。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合计为49.9094%,减持后其持
股比例合计为48.4489%。
2、华信远景于2018年11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6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35%。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合计为48.4489%,减持后其持股比例合计为47.4255%。
3、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华信
远景于2018年11月29日至2019年1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42.97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13%。
减持、稀释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合计为47.4255%,减持、稀释后其持
股比例合计为45.3690%。
4、华信远景于2019年2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368.00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02%。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
例合计为45.3690%,减持后其持股比例合计为44.8289%。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
华信远景 合计持有股份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63,777,286 38.7191
景晓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5,944,322 9.67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7,832,964 29.0393
合计持有股份 5,493,725 0.8064
景晓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73,431 0.20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20,294 0.6048
合计持有股份 36,129,454 5.3033
华信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129,454 5.30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景晓军先生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242,716,251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2.0156%,占公司总股本的35.627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卖出数量(股)卖出价格区间(元/股)
集中竞价 2018年8月 3,488,899 6.63-6.65
集中竞价 2018年9月 3,311,447 6.33-6.69
集中竞价 2018年11月 2,794,700 6.3-6.71
集中竞价 2018年12月 3,985,056 6.1-6.46
华信远景
大宗交易 2018年10月 6,620,000 5.35-5.5
大宗交易 2018年11月 6,960,000 5.84
大宗交易 2019年1月 6,650,000 5.35
大宗交易 2019年2月 3,680,009 5.41
合计 -- -- 37,490,111 --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市华信远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景晓军:
景晓东:
深圳市华信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证券处办公室,以备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
任子行网络技术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技中2路软件园2栋6
股份有限公司 地
楼
股票简称 任子行 股票代码 300311
新余市华信远景
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景晓军、景 信息披露义务 新余高新区光明路8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晓东、深圳市华 人注册地 号
信行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拥有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 人
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 否□
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由于公司完成了
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
主动减持,截止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权益变动比例为
5.0805%,其中因主动减持而变动的比例为4.9954%。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份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持股数量:339,401,677股
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49.909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份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数量:减少34,001,212股
比例 变动比例:5.0805%
是□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人暂无其他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
12个月内继续减持 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
是√ 否□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是□ 否√
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 □ 否□ 不适用√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市华信远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景晓军:
景晓东:
深圳市华信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