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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兴股份: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19-02-15 20:26:01 发布机构:浔兴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如果公司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通字2018107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并于2018年11月24日、2018年12月22日、2019年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因触及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述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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