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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思股份:涉及诉讼公告(2)  

2019-03-04 18:05:58 发布机构:立思股份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2019-001 证券代码:831080 证券简称:立思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11月30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年11月30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谢松华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孙钢强、杨恩婧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郑志刚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心刚、金琪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电力电缆,原告北京亨通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发货,导致项目并网时间延迟,被告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货款,由此引发了买卖合同纠纷。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公告编号:2019-001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未付货款9308837.46元。 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支付付逾期付款损失418897.68元(自2018年10月31日起按0.3%暂算至2018年11月14日,暂计15天,请求支持至实际支付之日)。 3、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依据:北京亨通与立思股份签订的10份《电力电缆采购合同》、对帐单 (五)案件进展情况: 目前该案达成庭前调解协议。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影响,因该案已达成庭前调解协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也将积极、合法、合规地主张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影响,因该案已达成庭前调解协议,公司目前财务方面正常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起诉书 (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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