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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6泛控01”2019年付息公告  

2019-03-05 19:22:50 发布机构:泛海控股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8 债券代码:112340 债券简称:16泛控0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6泛控01”2019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12340,以下简称“16泛控01”、“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6日,付息日为2019年3月7日,计息期间为2018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6日,凡在2019年3月6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2019年3月6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6泛控01”的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20,942,844张,回售金额为2,094,284,400.00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1,057,156张。公司将在2019年3月7日向有效申报回售的“16泛控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分两期发行,2016年3月7日至8日,公司成功发行22亿元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全称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至2019年3月7日将期满三年。根据《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债券简称:16泛控01。 (三)债券代码:112340。 (四)发行总额:人民币22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5.60%固定不变,存续期第3年末,公司有权决定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1月17日、1月18日、1月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提示性公告,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1.21%,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6.50%并固定不变。 2019年1月29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泛控01”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20,942,844张,回售金额为2,094,284,400.00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1,057,156张。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九)起息日:2018年3月7日。 (十)下一起息日:2019年3月7日。 (十一)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十二)兑付日:2021年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十三)信用级别: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出具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2018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18】235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十四)上市时间和地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 (十五)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六)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16泛控01”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5.60%固定不变,每年付息一次,每10张“16泛控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6.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4.8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6.0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19年3月6日。 (二)除息日:2019年3月7日。 (三)付息日:2019年3月7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对象为截至2019年3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电话:010-85259601010-85259655 联系人:陆洋李秀红 八、相关机构 (一)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人:庄云志 联系电话:010-85130371 (二)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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