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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9-03-08 18:17:39 发布机构:达实智能 我要纠错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达实智能 股票代码:002421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房志刚 住所/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翠竹新村114-16号 股权变动性质 因减持导致持股比例减少,低于5% 签署日期:二�一九年三月七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深交所上市规则》和《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7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7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方面的承诺履行情况....7 六、其他情况说明......................................................................8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12 一、备查文件.............................................................................12 二、查阅地点.............................................................................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4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 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房志刚 本次权益变动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持股结构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 指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达 指深圳市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实智能 元,万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A股 指人民币普通股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房志刚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3204021957******30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翠竹新村114-16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出于个人资金安排的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房志刚先生持有本公司97,667,6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房志刚先生持有本公司95,067,6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8%,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房志刚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共计2,6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0.137%。 减持数量占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 司总股本比例 房志刚 大宗交易 2019年3月7日 2,600,000 4.77元/股 0.13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房志刚先生持有达实智能A股股份数量为95,067,64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所持公司A股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合计为55,26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A股股份的58.13%,占公司总股本1,902,159,229股的2.91%。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达实智能的控股股东为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磅先生,未发生变化。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方面的承诺履行情况 房志刚先生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2015年度,达实智能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久信医疗科技有限 志刚承诺自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房志刚先生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六、其他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且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房志刚 2019年3月7日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地址: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一路达实智能大厦,查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投资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房志刚 2019年3月7日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 公司 股票简称 达实智能 股票代码 002421 信息披露义务 房志刚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 人名称 住所 翠竹新村114-16号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公司第一大股 否■ 实际控制人 否■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97,667,640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13%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 持股数量:95,067,640股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2,600,000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0.137%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12个月内 备注:尚未明确计划。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是 □ 否 ■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房志刚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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