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567:三星医疗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9-03-15 16:25:30
发布机构:三星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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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9-01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102,7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1.82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29,999,999.92元,与发行有关的其他费用人民币4,713,487.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65,286,504.2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31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268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 项目实施主体
资金额
1 智能环保配电设备扩能 81,246.00 70,000.00 宁波三星智能电气有限
及智能化升级项目 公司
南昌大学附属抚州医院
2 (抚州明州医院)建设 100,000.00 90,000.00 抚州明州医院有限公司
项目
3 宁波300家基层医疗机 250,000.00 140,000.00 宁波明州医院有限公司
构建设项目
合 计 431,246.00 30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止2016年6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智能环保配电设备扩能及智能化升级、南昌大学附属抚州医院(抚州明州医院)建设项目的实际金额为68,351,229.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360号)。
2016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7年4月5日将实际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8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相关情况向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了报告。
2017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3月12日,公司将实际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49,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相关情况向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了报告。
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3月4日,公司将实际已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4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相关情况向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了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逐步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2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三星医疗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同意三星医疗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东方花旗关于三星医疗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