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2019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18 17: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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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9-010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2019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16日在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财务负责人冯志清、董秘孙美美列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青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P4
此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健全了涵
盖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认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
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提供保证。
2、 已经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机构及内部组织机构,形成了公司内部控制
重点活动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运行。
3、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情形发生。
4、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
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全面、客观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能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揭示及提出整改计划,我们认同该报告。
议案三、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四、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中:
母公司报表本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9,157,176.87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3,915,717.6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为人民币155,600,335.50元,减2017年现金分红14,831,334.4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76,010,460.28元。
合并报表本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1,831,622.78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3,915,717.6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9,787,980.61元,(其中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105,224.21元加本年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39,682,756.40元),减2017年现金分红14,831,334.4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22,872,551.30元。
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拟定厦门灿坤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末总股本185,391,68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为人民币0.4元(含税),预计公司用于分配的利润为7,415,667.20元(含税),母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为168,594,793.08元(合并报表剩余的未分配利润为115,456,884.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根据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准则规定,在准则实施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实施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
综合收益。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16日
附件1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2018年3月1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通过议案如下:
议案一: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四: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议案五: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六、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
2、2018年4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通过议案如下:
议案一: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3、2018年8月7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通过议案如下:
议案一、关于计提2018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二、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4、2018年10月26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通过议案如下:
议案一:关于计提2018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二: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5、2018年12月7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通过议案如下:
议案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2018年12月19日召开2018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通过议案如下:
议案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对2018年公司整体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及审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未发现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3、公司除1993年首次上市以来,并未再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公正,未发现公司有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
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并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