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50:*ST船舶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3-19 22:13:24
发布机构:中国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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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ST船舶 公告编号:临2019-2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3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1号楼中国
船舶大厦三楼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75,464,43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6.2698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雷凡培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
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2人,南大庆董事、陈琪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
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彭卫华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陶健先生、总会计师陈琼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75,451,124 99.9983 13,307 0.0017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2.01雷凡培 775,409,610 99.9929 是
2.02杨金成 775,409,610 99.9929 是
2.03钱建平 775,409,604 99.9929 是
2.04南大庆 775,409,604 99.9929 是
2.05孙伟 775,409,604 99.9929 是
2.06陈琪 775,409,604 99.9929 是
2.07贾海英 775,409,604 99.9929 是
2.08王琦 775,409,604 99.9929 是
2.09钱德英 775,409,542 99.9929 是
2.10陆子友 775,409,604 99.9929 是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3.01朱震宇 775,404,600 99.9923 是
3.02李俊平 775,404,598 99.9923 是
3.03宁振波 775,404,598 99.9923 是
3.04吴立新 775,404,598 99.9923 是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4.01陈志立 775,404,599 99.9923 是
4.02钟坚 775,404,598 99.9923 是
4.03李朝坤 775,404,598 99.9923 是
4.04彭卫华 775,404,598 99.9923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第
1 七届董事会独 45,215,761 99.9706 13,307 0.0294 0 0.0000
立董事年度津
贴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会议并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
(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2、3、4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候选人均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颢律师、雷珍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