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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9-03-22 16:14:14 发布机构:隆华节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3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该议案已经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用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26)。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3月2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81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最高成交价为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9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6,804,252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3月2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14,920,000股)的25%。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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