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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森制药: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19-03-22 20:19:18 发布机构:华森制药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14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 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 事1名。公司监事会提名徐开宇先生、邓志春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 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 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沈浩先生、冯文霞女士和张庆秀女士在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但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及监事会对沈浩先生、冯文霞女士和张庆秀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22日 附件: 徐开宇先生简历 徐开宇,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四川省自贡凉高山水泵厂会计、四川省泸州宝光药业有限公司地区经理、成都康弘药业有限公司销售主管。2000年10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内务部经理、招标办经理,现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 截止目前,徐开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邓志春女士简历 邓志春,女,汉族,1964年1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1982年11月至2012年12月在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畜牧局工作,2012年12月加入本公司,历任会计、资金主管,现任本公司资金主管。 截止目前,邓志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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