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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66:利群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2019-04-29 10:59:37 发布机构:利群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1、监管措施的具体内容 2017年6月9日,因公司在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与阿里巴巴在支付手段上有合作,未来也可能会有进一步合作的空间;另外,有投资者提问公司是否计划在雄安地区建立超市,对此公司表示会有计划通过自建、并购等方式扩大辐射区域,不排除在河北区域发展的可能。上述信息披露内容不客观、不谨慎,用语笼统模糊,可能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误导。2017年7月4日,上交所向公司下发《关于对利群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会秘书张兵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17]0041号),对公司与相关人员予以监管关注。 2、整改措施 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积极整改,一方面公司在2017年6月9日晚间发布了 澄清公告,就上述合作及投资事项进行澄清;另一方面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监管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及时对监管关注函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开会讨论,并进一步认真学习了相关证券法律法规,总结教训。公司后续积极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情况的出现。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且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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