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4-30 01:08:43
发布机构:新研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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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8日―4月2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卫华先生因公出差,经参会董事一致推选,由董
事、财务总监李继兰女士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13,798,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748%。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07,458,4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0494%;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340,1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254%;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4,888,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2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方德松先生、叶芳女士、王少雄先生、畅国�X女士、郑毅先生、韩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建国先生(会计专业人士)、杨阳先生、胡海银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选举方德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513,781,827股;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除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54,871,865股。
1.2、选举叶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513,782,027股,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54,872,065股。
1.3、选举王少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513,784,777股,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54,874,815股。
1.4、选举畅国�X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513,781,927股,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54,871,965股。
1.5、选举郑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513,781,802股,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54,871,840股。
1.6、选举韩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513,781,802股,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54,871,840股。
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选举陈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513,857,865股,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54,947,903股。
2.2、选举杨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513,743,87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54,833,914股。
2.3、选举胡海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513,743,843股,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54,833,881股。
(2)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薛世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513,781,78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除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54,871,824股。
2、选举李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513,781,78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54,871,824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兆雨田律师事务所杨有陆、于雷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天兆雨田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新研股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