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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07 13:57:52 发布机构:新研股份 我要纠错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上午北京时间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5日―5月6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5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德松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35名,代表股份517,037,6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69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10,768,4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27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6,269,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20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127,999,8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58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1,730,7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16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6,269,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20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914,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2%;反对12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914,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2%;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1%;弃权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876,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0%;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4%;弃权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 3、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914,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2%;反对12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876,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0%;反对1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890,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6%;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490,360,202股减去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18,394,279股后的股本1,471,965,923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1元(含税),共计30,911,284.38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874,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4%;反对16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1%;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836,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24%;反对16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6%;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外审机构以来,做到了恪尽职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与公司相关部门及各股东单位在业务上进行良好地沟通,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鉴于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聘用期限已到期,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总表决情况: 13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836,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24%;反对13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1%;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4%。 五、备查文件 1、《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天兆雨田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新研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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