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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花智控: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9-04-30 02:33:04 发布机构:三花股份 我要纠错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9-027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减去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基数为2,116,703,546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2.50元人民币(含税)、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不变的原则。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13,943,289股公司股票,为了保证利润分配和转增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承诺不进行回购。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2,116,703,5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130,646,83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765,657,898股。 三、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8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529,175,886.50元=2,116,703,546股×0.25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2483639元/股 =529,175,886.50元÷2,130,646,835股。本次实际转增的总股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转增比例,即635,011,063股=2,116,703,546股×0.3,股份变动比例=本次实际转增的总股数÷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2980367=635,011,063股÷2,130,646,835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83639)÷(1+0.2980367)。 四、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10日,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10日。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9年5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26 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600 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1*****159 张亚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4月29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份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变动情况 数量(股)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69,895,220 12.67 80,968,566 350,863,786 12.69 二、无限售流通股 1,860,751,615 87.33 554,042,497 2,414,794,112 87.31 三、股份总数 2,130,646,835 100.00 635,011,063 2,765,657,898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2,765,657,898股摊薄计算,2018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0.47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沃西大道219号 咨询联系人:吕逸芳、王语彤 咨询电话:0575-86255360 传真电话:0575-86563888-8288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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