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深市B股 > 正文

ST中基:关于拟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2019-04-30 03:21:23 发布机构:新中基 我要纠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征收事项情况概述 依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以下简称“十二师”)党委的决定,十二师“东坪大道建设项目”已于2018年7月10日,由十二师发改委进行了立项批复,由十二师建设局颁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十二师房屋征收及补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十二师征收办”)签发《关于征收辖区内中基红色番茄全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事宜的通知》、《关于征收辖区内中基中番种业全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事宜的通知》,拟对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红色番茄”)、下属全资孙公司新疆中基中番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基中番种业”)、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中基天然植物纯化高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研究院”)所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 2019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和中基红色番茄、中基中番种业、中基研究院与十二师五一农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征收事项基本情况 1、用地情况 (1)坐落:三坪农场八连东坪路1583号;土地面积:13162�O,产权证号:兵十二师国用(2016)第12205819号;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2)坐落: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乌昌大道2746号;土地面积:76100�O,产权证号:兵十二师国有(2016)第121002564号,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3)坐落: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乌昌大道2746号附1号;土地面积277900�O;产权 证号:兵十二师国用(2016)第121002565号;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4)坐落: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乌昌大道2746号附2号;土地面积152373.3�O;产权证号兵十二师国用(2016)第121002566号;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5)坐落:农十二师五一农场三连;土地面积21333�O;产权证号:兵国土资发〔2005〕192号;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2、房屋情况(持有产证房屋) (1)房屋坐落:头屯河区兵团农场十二师五一农场三队10栋1层;产权证号:乌经开字第2016544309号;规划用途:非住宅;房屋结构混合;房屋用途:综合车间;建筑面积:2246.28�O。 (2)房屋坐落:头屯河区兵团农场十二师五一农场三队9栋1至2层;产权证号:乌经开字第2016544306号;规划用途:非住宅;房屋结构混合;房屋用途:综合楼;建筑面积:3172.65�O。 (3)房屋坐落:头屯河区兵团农场十二师五一农场三队10栋1至3层;产权证号:乌经开字第2016544308号;规划用途:非住宅;房屋结构:混合;房屋用途:科研楼;建筑面积4663.51�O。 (4)房屋坐落:头屯河区兵团农场十二师五一农场三队2栋1至3层;产权证号:乌经开字第2016544305号;规划用途:非住宅;房屋结构:混合;房屋用途:接待楼;建筑面积369.23�O。 (5)房屋坐落:头屯河区兵团农场十二师五一农场三队3栋1至3层;产权证号:乌经开字第2016544304号;规划用途:非住宅;房屋结构:混合;房屋用途:接待楼;建筑面积369.23�O。 (6)房屋坐落:头屯河区兵团农场十二师五一农场三队4栋1至3层;产权证号:乌经开字第2016544289号;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结构:混合;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747.47�O。 (7)房屋坐落:头屯河区兵团农场十二师五一农场三队6栋1至3层;产权证号:乌经开字第2016544287号;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结构:混合;房屋用途:集体宿舍;建筑面积1269.81�O。 (8)房屋坐落:头屯河区兵团农场十二师五一农场三队5栋1至3层;产权证号:乌经开字第2016544288号;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结构:混合;房屋用途:集体宿舍;建 (9)房屋坐落:头屯河区兵团农场十二师五一农场三队7栋1至3层;产权证号:乌经开字第2016544303号;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结构:混合;房屋用途:集体宿舍;建筑面积1269.81�O。 (10)房屋坐落:头屯河区兵团农场十二师五一农场三队8栋1层;产权证号:乌经开字第2016544307号;规划用途:非住宅;房屋结构:混合;房屋用途:活动中心;建筑面积3270.34�O。 3、拟征收土地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 (1)公司(含:中基中番种业):资产账面价值为332.69万元,评估价值为417.71万元,评估增值85.03万元,增值率为25.56%; (2)中基红色番茄:资产账面价值为23,540.80万元,评估价值为17,345.32万元,评估减值6,195.47万元,减值率为26.32%; (3)中基研究院:资产账面价值为2,318.45万元,评估价值为893.22万元,评估减值1,425.23万元,减值率为61.47%。 上述土地的评估总价值为18,656.25万元,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参照评估值。 三、定价依据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如下: 1、《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部分部分资产项目单项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华夏金信评报字【2018】261号); 注: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论认为,中基中番种业所属资产与中基健康所属资产同为一栋建筑物主体的一部分,作为评估对象估值时不宜将其拆分,故未针对中基中番种业单独评估,价值包含并反映在中基健康评估之中,提请关注。 2、《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公司部分部分资产项目单项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华夏金信评报字【2018】274号); 3、《新疆中基天然植物纯化高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项目单项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华夏金信评报字【2018】275号)。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十二师五一农场 乙方:公司、中基红色番茄、中基中番种业、中基研究院 (一)补偿费用及付款方式 1、补偿费用 (1)土地补偿费用:108,245,734.96(大写:壹亿零捌佰贰拾肆万伍仟柒佰叁拾肆元玖角陆分)。 (2)被征收房屋补偿费用:48,546,282.81(大写:肆仟捌佰伍拾肆万陆仟贰佰捌拾贰元捌角壹分)。 (3)其他费用(包含地上附属设施、绿化、人员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生产(生活)设备(物品)搬迁等费用):29,770,577.75元(大写:贰仟玖佰柒拾柒万零伍佰柒拾柒元柒角伍分)。 以上费用合计:186,562,595.52元(大写:壹亿捌仟陆佰伍拾陆万贰仟伍佰玖拾伍元伍角贰分),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二)补偿费用的支付 2018年11月29日,甲方向被征收人支付了征收补偿预付款10,000万元(壹亿元整)。后续款项甲方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支付剩余征收补偿款中的4,300万元(肆仟叁佰万元整),被征收人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2019年12月15日之前向被征收人支付征收补偿最后剩余的尾款,并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 (三)签订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被征收人将所有的权属证明材料交付给甲方,被征收人同意甲方有关单位进行道路红线内的施工活动。甲方允许被征收人在签订本协议后90个工作日内无偿使用闲置场地暂存拆卸的设备,以便于集中装车及运输,且甲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影响被征收方(相关人员、车辆的进出)组织的搬迁工作,并无偿提供现场人员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但不得涉及东坪大道施工区域。 (四)协议签订生效后,被征收人应向甲方将所有权属证件及处理权移交至甲方并由甲方全权进行处置。 (五)被征收房屋及土地存在租赁情况的,由被征收人负责清退租赁人的租赁费用及存放物搬离工作。被征收人未按本协议规定时间9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场工作,被征收人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甲方如果未按照本协议的最后付款时限足额支付征收补偿款,每逾期一日,需向被征收人按日支付总征收补偿款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逾期十个工作日,该合同自动失去法律效力。 (七)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完全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拆除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与被征收人无关。 (八)协议生效后,双方严格遵守共同履约,如果有一方违约,除赔偿守约方的损失以外,还需向守约方支付征收补偿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九)双方履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征收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征收事项将导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天然植物纯化高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园中苑生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基中番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无法继续生产经营,现上述企业已全部停产停工,但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暂不构成影响。 2、本次征收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并增加现金流,对公司业绩将会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进行测算,预计将增加公司利润约5,000万元左右,公司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具体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部分部分资产项目单项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华夏金信评报字【2018】261号); 3、《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公司部分部分资产项目单项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华夏金信评报字【2018】274号); 4、《新疆中基天然植物纯化高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项目单项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华夏金信评报字【2018】275号); 5、《征收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