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想传媒: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08 03:40:18
发布机构:千想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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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8251 证券简称:千想传媒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2)和《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伟林、周成辉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和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