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峰检测: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09 22:00:10
发布机构:明峰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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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势终虮焙B�169号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项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3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项勇先生代表董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的运营及治理情况作出具体报告,并对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的工作作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继武先生代表监事会对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作出具体报告,并对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的工作作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18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财务报表数据,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18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财务报表数据,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18年度的运营及治理情况制作了《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年报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5、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831 号)内容,将
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予以汇报。会议审议了相关报告及报表,认为报告、报表内容详实,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整体运作情况,予以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议
案
2019年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1,500万元(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授权董事长项勇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以及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12月12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支行石化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镇海中小2018人借0185》,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由项勇、李萍提供保证担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承保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勇、李萍、宁波和盛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该保证保险担保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84,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项勇、宁波和盛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表14,035,200股,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1.议案内容:
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在2019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实施有效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道峰、贺萍萍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内容及表决结果合法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董事会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