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自通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1 04:12:25
发布机构:南自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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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自通华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编写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董事会未来年度工作计划等。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监事会未来年度工作计划等。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2018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定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提名徐魁、毛亚胜、殷杰、李建保、汤文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提名陈建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与经公司职工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马丽亚、李广清共同组成江苏南自通华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任期三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与正常经营需要,预计2019度与江苏清能智汇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关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情况,预计2019年公司向主要合作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南京银行)申请贷款20,000,000元人民币,公司关联方徐魁、常新平、殷杰以股权质押、连带责任、最高额度担保、信用担保等形式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预计相关关联交易发生金额20,000,000元人民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2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徐魁、殷杰、常新平、南京繁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况昊、王从进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南自通华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南自通华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南自通华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