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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通燃气: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1 07:31:28 发布机构:绿通燃气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71161 证券简称:绿通燃气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山东绿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光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在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山东绿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2)、《山东绿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在过去的2018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董事会根据2018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18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编写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19年度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需要,增强抵御经营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2018年所做的实际工作编制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请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山东绿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871,0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故关联股东刘光强持有的12,122,100股、齐静持有的1,048,160股、李健波持有的758,662股回避表决。(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公司拟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长城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玉清、宋波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绿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二)《山东长城长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绿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绿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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