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岛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1 07:31:28
发布机构:软岛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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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6617 证券简称:软岛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重庆软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156号重庆天地B栋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朱福旺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软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20,107,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8%。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控制度要求,为反映总结公司董事会2018年工作情况,为2019年工作做好规划,现特编制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交各位股东审阅。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107,3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控制度要求,为反映总结公司监事会2018年工作情况,为2019年工作做好规划,现特编制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交各位股东审阅。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107,3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控制度要求,为反映公司2018年经营状况及其他重要事项,现特编制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交各位股东审阅。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107,3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控制度要求,为总结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情况,现特编制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交各位股东审阅。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107,3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控制度要求,为做好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现特编制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交各位股东审阅。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107,3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控制度要求,公司聘请了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年审,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公正客观的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将审计报告提交股东审阅。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107,3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18年度公司无可分配利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107,3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八)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1.议案内容: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411,130.4元,公司实收股本22,397,322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现针对亏损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交各位股东审阅。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107,3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九)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华”),具体负责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大华在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107,3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邹毅、施青红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签字盖章的《重庆软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软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重庆软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