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旭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9-05-15 07:17:32
发布机构:摘牌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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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8156 证券简称:金旭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梁彩华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召集人及主持人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3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律、法规和工作章程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梁彩华女士向股东大会汇报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3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18年公司监事会及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情况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对2019年公司监事会工作要点进行了计划。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勤勉尽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3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总体分析,并对公司的偿债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消息分析。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3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订《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3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股本及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决定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3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披露的《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3)和《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3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提请董事会批准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梁彩华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9年生产运营要求,公司继续聘请北京天圆全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3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博雅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晓鹏、翟婷婷
(三)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