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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福安: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5 07:17:33 发布机构:京福安 我要纠错
北京京福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白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08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报告内容详见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北京京福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2019-019)及《北京京福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88,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88,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董事会提交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88,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监事会提交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11,088,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董事会提交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88,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董事会提交的《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88,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公司实现税后利润431.02万元。根据公司2019年工作计划,为了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同意股数11,088,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北京京福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93,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北京万和祥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万合鑫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于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88,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北京京福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88,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北京京福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北京京福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25)。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088,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久松、乔佳 (三)结论性意见 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有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所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京福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福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北京京福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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