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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旗电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5 07:17:33 发布机构:旌旗电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430387 证券简称:旌旗电子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西安旌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西安旌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化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西安旌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685,0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1,314,9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6%。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685,0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1,314,9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6%。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3)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西安旌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西安旌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755,8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股东张化冰、朱建刚进行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西安旌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银行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德明、赵梦凡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旌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西安旌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安旌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的法律意见书》。 西安旌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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