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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兆数码: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5 07:17:34 发布机构:巨兆数码 我要纠错
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何榆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99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0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3)、《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99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监事审议董事长杨小东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99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请全体监事审议监事会主席王春艳向公司监事会提交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99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财务负责人李关秀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99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为了实施公司战略,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特制订《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99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99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99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强调 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公司董事会关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99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九)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强调 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公司监事会关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99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丽萍、袁锦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1、《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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