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5 07:17:37
发布机构:康达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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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寮步镇塘唇青年路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沈剑山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和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69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的工作已经结束,公司管理层对公司2018年经营及各项情况进行了总结回顾,并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2019-002、2019-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69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的工作已经结束,公司董事会就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形成了《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69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的工作已经结束,公司监事会就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形成了《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69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8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13,993,921.9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295,592.01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69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营管理层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形成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69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2019年全年经营及相关投资计划做出相关分析与预测,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其担任了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董事会建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69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公司拟与东莞证券签署终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书面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69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书面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由国融证券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69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十)审议通过《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69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簧瘫�
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办理变更手续,为顺利完成本次变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的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69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胡冬智、贺存勖
(三)结论性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