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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凌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5 07:17:39 发布机构:江凌股份 我要纠错
江苏江凌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江凌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惠兴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785,8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2018年董事会实际情况,编制了2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785,8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2018年监事会实际情况,编制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785,8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江苏江凌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1)和《江苏江凌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785,8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9)第230018号,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249,066.85元,母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01,807.36元。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3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5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1,65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结算计算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配所涉及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785,8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9)第230018号审计报告,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785,8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2019年市场预估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编制了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785,8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公司需实际控制人夏惠兴、曹红玉夫妇提供贷款担保、保证、财务资助等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出4000万元。详情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26,66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夏惠兴、曹红玉、夏梦琳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回避股份28,559,165股。(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785,8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和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详情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785,8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银(苏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洪玲、汪慧丹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江苏江凌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江凌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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