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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源电气: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1 07:29:26 发布机构:金源电气 我要纠错
西安金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一路西段901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家兵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8,9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就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拟定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就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拟定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就2018年度财务情况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就2019年度经营预算情况编制了《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年4月23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年4月23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1。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暂不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实施分配,滚存至下一分配周期,由全体股东共享。 同意股数5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相关要求,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了2018年年度审计,编制了2018年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 计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要求,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就公司2018年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本公司拟将子公司西安长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10,000,000.00元,即西安长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0.00元,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苗丁、朱瑶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西安金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金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西安金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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