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华医疗: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1 07:29:32
发布机构:林华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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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吴林元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0,3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3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3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布的《2018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3)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3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进行决算并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3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进行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3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权益分派预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360,36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人民币72,072,000.00元(含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3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布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2.议案表决结果: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布的《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3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3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3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8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布的《关于确认2018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928,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吴林元、吴文燕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金尧、徐浩勋
(三)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