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1 07:43:14
发布机构:兴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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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19-088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樊昌源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8,733,3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9108%。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进行投票的股东共1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8,260,4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8.8806%;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2,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617,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0%;反对11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262,0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6%;反对1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617,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0%;反对11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262,0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6%;反对1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617,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0%;反对11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262,0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6%;反对115,8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617,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0%;反对11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262,0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6%;反对1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652,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8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296,7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1%;反对8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审计机构选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626,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5%;反对10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271,0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1%;反对10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626,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5%;反对10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271,0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1%;反对10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李建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08,265,4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909,9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85%。
(2)选举张明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08,265,4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909,9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85%。
(3)选举杨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08,265,4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909,9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85%。
(4)选举方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08,261,4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905,9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17%。
(5)选举盛子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08,261,4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905,9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17%。
(6)选举王宇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08,261,4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905,9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17%。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李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08,295,4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939,9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99%。
(2)选举汪光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08,275,4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919,9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56%。
(3)选举路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08,275,4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919,9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5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李红顺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07,894,3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538,8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28%。
(2)选举张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07,894,3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538,8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
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