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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汇: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19-05-21 22:28:14 发布机构:名家汇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19-060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上诉人”)因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基金”或“上诉人一”)、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时基金”或“上诉人二”)存在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4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8)粤0304民初17357号,福田区人民法院就公司与南方基金、博时基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经作出一审判决,南方基金、博时基金应退还公司款项共计5,105,944.32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并支付工程款280,830.0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近日,公司收到南方基金、博时基金(以下合称“上诉人”)提起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基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民事上诉状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民事上诉状的当事人 上诉人一(原审本诉被告、原审反诉原告):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诉人二(原审本诉被告、原审反诉原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本诉原告、原审反诉被告):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和第三项,并依法改判基金公司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5,105,944.32元; 2、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第四项,并依法改判; 3、请求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 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均未达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截至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上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对于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会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上诉状》。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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